婚姻暴力社涉及的民事與刑事責任分別是甚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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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暴力社涉及的民事與刑事責任分別是甚麼?

刑事:
施暴之一方可能構成刑法第277條之普通傷害罪,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如果有恐嚇或辱罵等行為,則可能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或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。

民事:
待檢察官將被告起訴後,在於刑事庭開庭時刑事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,好處一來可藉由偵查系統之公權力蒐集證據,藉以對被告施壓,二則可省掉繳交裁判費用的支出。此外,被害人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之不堪同居之虐待或同條第2項之重大事由,無法維持婚姻訴請離婚。